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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先生-投诉物业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夜间巡逻、未及时更换摄像头
信件主题: | 刘先生-投诉物业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夜间巡逻、未及时更换摄像头 | ||||
来信人: | 刘军 | 来信日期: | 2019年09月08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1909090215 |
信件内容: | 2019年9月8日,刘先生将车停放在鑫洲家园小区38号楼2单元楼下的停车位,2019年9月9月早上8点左右刘先生前往取车时,发现3个车胎没有气,求助物业帮助查看小区摄像头时,发现物业的摄像头是坏的,现刘先生投诉物业:1、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夜间进行巡逻,导致车辆受损。2、小区内受损摄像头未及时更换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:经向物业公司核查,现将刘先生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:
一、关于鑫洲家园小区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夜间进行巡逻,导致车辆受损问题
1、小区2000多户,共计三个出入口、安排3人值班。按照鑫洲家园小区目前收费服务是等外服务。
2、小区安排有一人在小区巡查三处点位登记,可在物业处查询记录:
二、小区内受损摄像头未及时更换问题
1、原小区监控在现物业公司接入前已是瘫痪状态至今。
2、原小区监控设备是列入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处理的问题,项目不属于物业范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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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19年09月10日 | ||||
评价: |